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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安排:16天 跨两个月
上课时间:周六、周日9:00~17:00
上课地点: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商务厅(外贸大院)办公西楼604-606室
课程内容:【就业前景广阔的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推出的白领职业资格之一,并规定今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证书可在全国范围通用,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在9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人力资源管理者主要负责着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培训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判断其是否合格的标准是:懂得人力资源的专业知识,能够完成人力资源的实际管理工作,还能不断开发人力资源并且创造价值。 【培训方向】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发证机构】 职业资格认证实行全国统一证书核发。凡参加认证人员通过培训、经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全国通用、终生有效。 【培训内容】 学习系统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同时配以模拟试题和总复习,核心内容为6大模块: 1、人力资源规划 2、招聘与配置 3、培训与开发 4、考核与评价 5、薪酬与福利管理 6、劳动关系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取得管理员证书,经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具有本科学位(含同等学历)+1年工作经验,经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具有专科学位(含同等学历)+3年工作经验,经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位(含同等学历)+6年工作经验,经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取得三级人力资源师证书+3年工作经验,经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3年工作经验,经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具有本科学位(含同等学历)+5年工作经验,经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8年工作经验,经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具有中专以上学位(含同等学历)+13年工作经验,经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培训承诺】 为确保学员培训考试提高通过率,学员在首次培训中如无缺课情况,首次考试未通过者,下期可免费再参加培训。 【报名资料】 (1)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审验及复印件各2份; (2)提供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盖章证明原件1份; (3)交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寸2张,1寸2张。 【报名事件】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日-2011年3月中旬 上课时间:3月中旬周末班:周六/周日 考试时间:2011年5月中旬 电话:* 手机:* 传真:* 联系人:夏老师 报名、上课地点: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商务厅办公西楼6楼604室 刘蓓老师